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、法规,熟悉国际法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法律服务部门,从事法律工作和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
1.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;
2.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;
3.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;
4.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;
5.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;
6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。
学制
5年 函授
主干课程
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:大学英语、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法学、商法总论,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刑法学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等。
就业方向
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。
本网页仅供参考,具体信息以考试院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。